〖税务知识〗

〖税务知识〗

两处工资/两处年终奖/股权转让个税等问题,都有答案了!

6年前 (2019-12-02) 热度:175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提醒】个税实务中分析必须分清楚,谁是纳税人谁是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才是扣缴义务人),这样才能更好理解实务和应用。


 


相关文章

【税务知识】税局提示:发票开具十大注意事项!

【税务知识】税局提示:发票开具十大注意事项!

原本以为开发票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却不知这其中却隐藏着这么多学问~今天小编就为您纠正发票开具过程中的十大常见误区,快来看看,说不定您也中过招了!1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抵扣,开具红字发票后不需退回原蓝字发...

规范开票,请牢记以下8个重要提醒

规范开票,请牢记以下8个重要提醒

1普票也要有税号从今年7月1日开始,购买方为企业的,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在发票上开具。这项规定只针对买方是企业,对于以个人或者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非企业单位...

税务总局发文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附解读)

税务总局发文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简化办税流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紧急提醒!这不延期!今天所有人必须先完成这些事!否则影响......

紧急提醒!这不延期!今天所有人必须先完成这些事!否则影响......

有税局打电话说4月1日起办理汇算清缴,小编再次强调一下: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前,必须先完成这5件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

【税务知识】特别提醒:4月征期再延长,这些事项纳税人尤其要注意~

【税务知识】特别提醒:4月征期再延长,这些事项纳税人尤其要注意~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4月征期的通知尊敬的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关于明确2017年4月申报纳税期限的函》(税总便函〔2017〕43号)的有关要求,为保障4月征期...

重磅!纳税信用新政策发布!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赶快收藏!

重磅!纳税信用新政策发布!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赶快收藏!

注意啦!又出新政策了!税局通知:失信企业可以去修复了!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前准备材料,1月1日起就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明确了!失信可申请修复!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做执行!11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